阿里巴巴

VIP批发下线公告


尊敬的VIP批发中心用户:

    为了能更好的服务中小企业,阿里巴巴进行业务策略调整,VIP批发中心于2013年6月5日0点起停止运营,但在此之前已产生的订单不会受到影响。同时,阿里巴巴将在2013年7月10日至10月31日期间向采购商发放累积返利,届时采购商可在本页面申请领取累积返利,请采购商收藏本页面并及时关注!
    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阿里巴巴及VIP批发中心的大力支持!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另外,阿里巴巴将于近期推出新的服务“伙拼”,以拼单拿低价的形式服务用户,敬请关注!


阿里巴巴

2013年6月5日



供应商注意事项:

   1. 自2013年6月5日0点起,供应商因加入VIP批发而缴纳的超出买家保障3000元部分的保证金(若有),阿里巴巴将不做冻结(但有交易纠纷须继续冻结除外)。
关于买家保障

   2. 2013年6月5日0点前已下单但尚未完结的订单,供应商依然对订单有发货及相关责任,并按原规则对确认收货的订单支付交易扣点。

采购商注意事项:

   1. 2013年6月5日0点前已下单但尚未完结的订单,采购商依然按正常交易流程执行,在确认收货、完成交易后可获得单笔返利。

   2. 累积返利是根据采购商自VIP批发从上线至下线(2011年9月14日0点至2013年6月5日0点)期间在VIP批发下单且在2013年7月10日0点前所有已完结的订单累积进货总额,给予采购商一定比例的返利。并执行进货总额越高,返利越多的原则。因此,请各位采购商在2013年7月10日0点前完结所有VIP批发订单,确保您可以领取到全部VIP批发订单的累积返利,领取有效期为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10月31日。

   3. 累积返利将以支付宝红包形式进行发放(红包仅限在1688采购时使用,有效期截止2013年12月31日,逾期作废;使用红包的订单发生退款时,红包不予退还;红包不可折现,不可转送)。阿里巴巴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扣除相应税款及手续费,采购商实际领取的红包金额为累积返利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