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许可协议
在订购使用任何ISV(即“第三方应用开发者”)基于阿里巴巴开放平台开发的应用之前,请您仔细阅读下述许可协议条款。一旦您点击确认本协议,即表示您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接受全部的条款和条件,那么您将无法订购使用在阿里巴巴开放平台发布的ISV应用。
一、本许可协议的缔约方为ISV和用户,本许可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二、定义 
2.1 ISV应用:指由ISV基于阿里巴巴开放平台开发的软件或服务,详见阿里巴巴开放平台关于ISV应用的介绍及说明。
三、ISV应用使用方式 
3.1 用户需凭其根据阿里巴巴中文网站(所涉域名为:Alibaba.com.cn、alibaba.cn、1688.com,下同)注册流程合法注册并取得的阿里巴巴中文网站用户名和密码访问阿里巴巴开放平台,并订购使用ISV应用。对于通过其他手段登录、使用所造成的后果,ISV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2 ISV仅根据用户登录名和密码来确认使用ISV应用的用户身份。用户应妥善保管用户登录名及密码,并对其使用及其遗失自行承担责任。
四、软件许可费 
4.1 软件许可费公示于阿里巴巴开放平台的ISV应用订购页面。 
4.2 ISV同意在阿里巴巴开放平台Beta测试期间,其应向用户免费提供ISV应用的使用许可。免费的试用服务,不应视为ISV放弃收费的权利。待阿里巴巴开放平台正式版上线后,ISV可根据事先获得阿里巴巴备案或同意的应用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向用户收取相应的费用。阿里巴巴开放平台正式上线日期以阿里巴巴书面通知为准。
五、用户的权利义务 
5.1 用户保证其使用ISV应用的各项行为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其通过ISV应用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合法的、真实的,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以下是ISV禁止用户进行的一些有害活动的示例,包括但不限于: 
1)禁止出售、转售或复制、开发ISV授予的使用权限; 
2)禁止复制和模仿ISV的设计理念、界面、功能和图表; 
3)禁止未经ISV许可基于ISV应用或其内容进行修改或制造派生其他产品; 
5.2 用户进一步同意对ISV应用和/或ISV应用任何部分(软件产品、页面标识、服务品牌、资讯、信息)不进行复制、翻译、修改、适应、增强、反编译、反汇 编、反向工程、分解拆卸、出售、转租或作任何商业目的的使用。用户同意约束其有必要使用ISV应用的员工、代理、咨询者或顾问遵守前述之义务,并就其违反 前述规定的行为对ISV负责就如同用户自身违反一样。 
5.3 用户应按时足额向ISV支付软件许可费用(如有),否则ISV保留随时终止用户关于 ISV应用使用许可的权利,并对因终止协议而可能造成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5.4用户承诺通过ISV应用进行的活动所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用户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用户使用ISV应用的行为,导致ISV或任何第三方为此承担了相关的责任,则用户需全额赔偿ISV或任何第三方的相关支出及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5.5 用户同意在使用ISV应用的同时,接受ISV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5.6 用户理解并同意,ISV应用因现有技术限制,可能存在瑕疵,因使用ISV应用所致的任何损害,用户同意责任人的最高赔偿限额不应超过用户向ISV支付的许可费用。如因网络问题,或产品瑕疵导致ISV应用无法按指定的时间正常使用的,则用户了解并同意,ISV或其它责任人所需承担的唯一责任就是延长用户对 ISV应用的使用期限,延长的时间应相当于用户无法正常使用ISV应用的时间。 
5.7 用户同意将ISV应用用于其功能所指向的合法的目的和用途,并不进行任何竞争性、破坏性或非法的使用。 
5.8 用户理解并同意,ISV应用的唯一责任人为ISV。阿里巴巴开放平台仅为ISV应用的订购或使用的地点或途径,阿里巴巴开放平台的所有人(及经营人)无须就ISV应用向用户承担任何责任。
六、ISV的权利义务 
6.1 ISV保证其有合法权利向用户提供ISV应用的使用许可,并保证与ISV应用运行相关的其它软件产品版权的合法性。ISV承诺其通过阿里巴巴开放平台向用户提供ISV应用使用许可之行为未对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构成侵害。如因其行为导致用户遭受任何第三方提起的法律诉讼或行政程序 (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用户侵犯了其合法所有权或知识产权,ISV同意赔偿用户就此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 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6.2 ISV保证应用的稳定可靠,负责应用的系统调试、开通、优化、升级和扩容工作,并保证前述工作不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如因ISV应用质量问题导致用户损失的,ISV应承担全额的赔偿责任。 
6.3 ISV负责及时对应用进行更新、维护和管理,并向用户提供免费的7×8小时技术支持服务。 
6.4 ISV在阿里巴巴开放平台正式版上线后有权向用户收取相应的软件许可费。如因ISV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ISV违反阿里巴巴开放平台服务协议而导致阿里巴巴终止对其提供平台服务),导致用户对于ISV应用的使用许可需提前终止的,ISV应对用户履行相应的退款义务(如有)和数据下载服务。如因此给用户造成损失的,ISV应承担全额的赔偿责任。
七、用户数据的保存、销毁与下载 
7.1 ISV应在其网络系统内建立合理的安全体系,包括身份识别体系、内部安全防范体系,以使用户数据完整,并且保密。严禁ISV向任何人出售、出借或无偿传播 用户数据,除非事先得到用户的许可。本协议项下用户数据尤其指用户基于ISV应用功能的使用而自行导入的与ISV应用功能相关的用户业务数据。 
7.2 为服务用户的目的,ISV可能通过使用用户数据,向用户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用户发出产品和服务信息。 
7.3 用户数据将在下述情况下部分或全部被披露: 
1)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 披露; 
3)如果用户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用户所要求的软件或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用户数据; 
7.4 除ISV和用户另行约定外,自用户软件许可期满或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以 下简称“许可终止”)之日起最少90日内,ISV应继续免费存储用户数据,逾期ISV将不再存储用户数据。用户需自行承担其数据被销毁后引发的一切后果。 
7.5 除ISV和用户另行约定外,在以下期限内ISV承诺向用户提供免费数据下载服务,用户可自行至ISV指定的服务器下载其数据: 
1)用户软件许可期限内; 
2)自用户软件许可期满或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之日起30日内。
八、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ISV有权在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用户的情况下,终止用户使用ISV应用的权利,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阿里巴巴开放平台正式版上线后,用户软件许可期限届满后未继续付费购买后续期间的软件许可的; 
2)用户违反本协议有关保证、同意、承诺条款的约定,且自ISV通知其纠正后仍未纠 正的;
九、协议修改 
9.1 如本许可协议的任何内容发生变动,ISV应通过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9.2 如用户不同意ISV对本许可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ISV应用。此等情况下,ISV应向用户退回剩余许可费用(如有),并向用户提供其业务数据的下载服务。如用户继续使用ISV应用,则视为用户接受ISV对本许可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十、不可抗力 
如果由于黑客攻击或政府管制或网络通讯瘫痪等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见的事件,ISV和用户均确认此属不可抗力;在不可抗力下,用户同意ISV 及第三方无须对合同的延期履行、不能履行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法律及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 因双方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2.1 本协议构成用户和ISV间就使用ISV应用的完整的协议,并取代双方就有关本协议 所载任何事项于先前以口头及书面达成的共识。 
12.2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分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12.3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所设,非对条款的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其范围或界限。 
12.4 ISV可根据其自身运营状况,在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用户的前提下,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方,而无需获得用户的事先同意。ISV之受让人受本协议约束,ISV与其受让人对本协议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阿里巴巴开放平台服务协议

一、本服务协议缔约方为阿里巴巴、开发者与阿里巴巴开放平台用户,本服务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二、 定义:
2.1 阿里巴巴开放平台用户(以下简称为“用户”):指阿里巴巴中文网站用户中所有直接或间接使用阿里巴巴开放平台及开发者基于阿里巴巴开放平台开发的应用的单位或者个人。
2.2 开发者(以下简称为“ISV”):指阿里巴巴中文网站用户中通过有效申请并通过验证的可以基于阿里巴巴开放平台进行应用开发的单位或者个人。
2.3 应用:ISV基于阿里巴巴开放平台所开发的软件或服务,包括自用型应用和非自用型应用两种类型。
三、 协议的订立
3.1 本服务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阿里巴巴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 ISV和用户在使用阿里巴巴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阿里巴巴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订、修改本服务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服务协议 有任何变更,阿里巴巴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ISV和用户提示修改内容。如ISV和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服务”。经修订的协议一经在网站公布后,立 即自动生效。各类规则会在发布后生效,亦成为本服务协议的一部分。ISV和用户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ISV和用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 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服务协议约束。
3.3 ISV和用户确认本服务协议后,本服务协议即在ISV、用户和阿里巴巴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请ISV和用户务必在申请成为开发者或订购应用之前认真阅读全部服务 协议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向阿里巴巴咨询。无论ISV和用户事实上是否在申请成为开发者或订购应用之前认真阅读了本服务协议,只要ISV和用户点击本协议链 接左侧的“同意协议”或类似按钮并按照申请成为开发者程序成功申请为ISV,或按照应用订购程序成功订购应用,ISV和用户的行为仍然表示其同意并签署了 本服务协议。本服务协议不涉及ISV、用户与阿里巴巴其它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四、 ISV和用户管理规则
4.1 ISV和用户承诺同时遵守《阿里巴巴网站服务协议》。
4.2 ISV和用户有权利使用其阿里巴巴中文网站用户名和密码登陆阿里巴巴开放平台,对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同时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
4.3 ISV和用户承诺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不发布各类违法或违规信息;不在阿里巴巴开放平台上恶意评价其他用户。
4.4 ISV和用户承诺其对发布信息的真实、安全或合法性负责,不得利用阿里巴巴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 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不买卖国家禁止或限制交易的产 品、不得买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产品,也不得买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的、或是阿里巴巴认为不适合交易的产品。
4.5 ISV和用户在阿里巴巴开放平台上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ISV和用户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4.6 ISV和用户同意阿里巴巴开放平台运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注册信息、用户针对ISV应用的使用数据)的全部权利均归属阿里巴巴。ISV和用户承诺在未经阿里巴巴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为任何目的擅自保存、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前述运营数据;
4.7 ISV和用户同意接收来自阿里巴巴及其合作伙伴发出的邮件、信息。
五、 ISV的声明
5.1 ISV声明并保证,其在阿里巴巴开放平台发布的应用:
1)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不会有任何欺诈成份;
2)不会侵犯任何第三者对该应用享有的合法权利或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物权等;
3)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规范互联网站、互联网信息、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4)不会含有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的内容;
5)不会含有淫秽、或包含任何色情内容;
6)不会含有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他电脑程序;
7) 不会直接或间接与下述各项内容链接:(i) 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所禁止的商品或服务;或 (ii) 无权链接或包含的商品或服务。 ISV理解并同意其应用发布之前需通过阿里巴巴的审核,阿里巴巴有权依据其自身判断决定该应用是否获得审批发布。ISV发布其应用后,阿里巴巴有权对ISV发布的应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核,且有权在违反阿里巴巴政策规则的应用在不通知的情况下予以终止。
5.2 ISV同意通过阿里巴巴开放平台提供的通过合法获取应用标识(APP key)及密钥(APP secret)。
5.3 ISV承诺对其提供的应用专用BBS负有管理义务。如其专用BBS出现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阿里巴巴规则的信息,应立即予以删除。
5.4 ISV明确理解并同意,其在正式向用户提供应用的使用许可之前,应与用户单独签署相应的《软件许可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
5.5 ISV同意在阿里巴巴开放平台Beta测试期间,其应向用户免费提供应用的使用许可。待阿里巴巴开放平台正式版上线后,ISV可根据事先获得阿里巴巴备案或同意的应用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向用户收取相应的费用。阿里巴巴开放平台正式上线日期以阿里巴巴书面通知为准。
5.6 如ISV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阿里巴巴有权随时终止ISV使用阿里巴巴服务的资格,并追究ISV的违约责任。
六、 用户的声明
6.1 用户理解并同意,阿里巴巴仅提供互联网交易平台,对于交易对象的选择和交易的内容,应由其自行判断,且审慎交易。
6.2 为保护ISV的权益,用户同意不得修改、改编或翻译ISV应用,或制作任何衍生作品,或以其他方式试图自取源码。用户亦同意不得移除、遮蔽、或更改ISV应用所附随之内容。
6.3 用户理解并同意,交易是其与ISV自行达成的,其在订购ISV提供的应用之前,应自行与ISV签署相应的《软件许可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如因交易发生任何争议,可以请阿里巴巴协调,但不应就交易纠纷追究阿里巴巴的任何违约或侵权责任。
6.4 用户理解并同意,ISV在阿里巴巴开放平台Beta测试期间发布的应用,其质量或可用性可能存在瑕疵,用户应谨慎选择。阿里巴巴开放平台测试结束后,ISV亦可能终止提供应用,用户应自行进行相应数据的备份。
6.5 用户理解并同意,在阿里巴巴开放平台Beta测试期间,ISV应用均免费向用户提供。用户如向ISV支付任何费用,应自行承担风险。
6.6 用户理解并同意,如ISV违反了本服务协议的约定,则阿里巴巴有权随时终止ISV使用阿里巴巴服务的资格。此等情况下,用户将无法继续使用该ISV发布的应用。
七、 阿里巴巴的服务内容
7.1 阿里巴巴为ISV和用户间的交易提供自助交易管理系统,并就该自助交易管理系统的使用向ISV收取费用,费用标准由阿里巴巴与ISV另行约定。阿里巴巴服务包括以下功能:
1)互联网信息服务;
2)交易对象的搜索及定位;
3)交易目标的设定与匹配;
4)交易流程的自助管理;
7.2 ISV和用户理解并同意阿里巴巴不能控制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或合法性,以及达成交易各方履行其义务的能力,阿里巴巴提醒ISV和用户应该通过自己的谨慎判断确定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7.3 用户因使用ISV提供的应用而与ISV间建立的合同关系应当依各自订立的合同履行,阿里巴巴并不是相关合同的当事人。
7.4 对于ISV提供的应用,由于网上交易平台的特殊性,且阿里巴巴并不控制该等应用,用户承认并同意,阿里巴巴并不对该等应用的可用性负责,不事先审查该等应用,且不 认可该等应用所涉及的任何内容、宣传或其他材料,也不对其等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用户进一步承认和同意,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赖从此类应用上获取的内容、宣 传或其他材料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阿里巴巴均不承担责任。
7.5 如存在下列情况,阿里巴巴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阿里巴巴有权删除相关信息或停止对该ISV或用户提供服务,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第三方通知阿里巴巴,认为某个ISV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2)用户或第三方向阿里巴巴告知交易平台上有违法或不当行为。
7.6 阿里巴巴有权对ISV和用户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中 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ISV和用户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删除等处理。
7.7 对于ISV在阿里巴巴开放平台上发布的下列信息,阿里巴巴有权在不通知ISV的前提下进行删除或采取其它限制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涉嫌违法、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或阿里巴巴认为不妥当的信息。
八、 交易程序
8.1 交易的描述。 ISV提供的在阿里巴巴开放平台上展示的文字描述、图画和/或照片,可以是(a) 对ISV合 法拥有且ISV希望交易的应用的描述;或 (b) 对用户正寻找的应用的描述。ISV可在阿里巴巴开放平台发布任一类应用描述,或两种类型同时发布,条件是,ISV必须取得阿里巴巴的同意,并将该等应用描述归入正确的类目内。阿里巴巴不对应用描述的准确性或内容负责。
8.2 就交易进行协商。交易各方通过阿里巴巴开放平台进行相互协商。所涉及的ISV和用户有义务完成交易。ISV和用户的承诺不得撤回。
8.3 处理交易争议。阿里巴巴不参与交易各方的交易。倘若用户与ISV发生争议,用户一致同意免除阿里巴巴 (及本公司代理人和雇员) 在因该等争议而引起的,或在任何方面与该等争议有关的不同种类和性质的任何 (实际和后果性的) 权利主张、要求和损害赔偿等方面的责任。
8.4 ISV收费服务与用户订购 
1)阿里巴巴开放平台正式版上线后,ISV基于阿里巴巴开放平台开发的应用可以在阿里巴巴提供的应用服务交易平台接受用户订购,并依照ISV与用户签署的《软件许可协议》的约定收取服务费用;用户可以在阿里巴巴提供的应用服务交易平台订购ISV提供的应用并向ISV支付服务费用。
2)ISV通过阿里巴巴提供的应用服务交易平台销售应用,需遵照阿里巴巴制定的相关流程和另行签署有关协议。用户通过阿里巴巴提供的应用服务交易平台订购应用,需遵守本服务协议的约定并与ISV另行签署《软件许可协议》。
3)ISV 与用户通过阿里巴巴应用服务交易平台达成交易,ISV应授权由阿里巴巴“代收”服务费用,即用户将订购应用的费用先行汇入阿里巴巴指定的账号,此后阿里巴巴为用户代付”服务费用,即经过费用核算和收入确认阿里巴巴将代收费用汇入ISV指定的账号。阿里巴巴“代收”与“代付”服务费用,阿里巴巴本身不收取任何 费用,不代表阿里巴巴对交易或交易内容同意提供担保,也不代表阿里巴巴参与交易或为交易及交易内容进行品质保证。
4) 用户通过阿里巴巴应用服务交易平台订购应用,需自行了解应用的适用性、功能、收费标准、退款规则、服务有效期等情况并注意交易风险。对于采用预收款交易模式的 应用订购,用户需根据ISV确定的收费标准和服务有效期预付服务费用,预付的服务费用将在服务有效期内依照收费标准分期或分阶段被确认为ISV的服务费用 收入并由阿里巴巴“代付”给ISV。
5)用户支付应用服务费用后如需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应由用户自行向ISV提出申请并由ISV负责开具。因交易而产生的税费应由用户和ISV自行承担。
6)退款:用户在支付服务费用后要求退款的,用户可与ISV自行协商,ISV应当依照用户在订购应用时事先说明的退款方案或根据与用户的协商方案安排退款或委托阿里巴巴退款。
7)需注意的交易风险: 
① 由于ISV违反本服务协议约定或阿里巴巴中文网站规则,阿里巴巴有权从阿里巴巴平台撤销ISV提供的应用或限制其功能,此时将造成用户购买的应用无法正常提供服务。该等情况的发生属于ISV过错或过失,相关责任应由ISV独立承担,但阿里巴巴将尽力督促ISV弥补用户的损失。 
② 由于考虑到ISV提供的收费服务存在不确定性,所以阿里巴巴不支持也不鼓励ISV为用户提供不设时限或次数等条件的收费服务。用户在购买ISV提供的不设时限或次数等条件的收费服务时应尤其注意应用可能停止提供或终止提供的风险。 
③ 阿里巴巴不赞成ISV在用户使用应用过程中另行增加收费项目,但ISV有可能不遵守其与阿里巴巴的约定在用户支付服务费用后另行加收费用,用户在使用应用时通过应用界面的链接、收费按钮或渠道支付费用时,应尤其注意费用损失的风险。 
④ 阿里巴巴为应用制定了严格的检测项目,但任何检测项目均不能保证应用完全可靠。阿里巴巴对应用可能存在的缺陷或错误不提供任何保证,对用户使用应用可能产生的损失也不承担违约或其他责任。 
⑤ 用户要求退款的,ISV可能根据收费标准或退款规定等原因拒绝退款,届时用户无权直接要求阿里巴巴进行退款。但阿里巴巴会根据用户的投诉反馈对ISV提供的收费服 务进行评估,如依照阿里巴巴的判断ISV提供的收费服务存在过错或过失的,阿里巴巴可协调ISV向用户退款。用户应理解阿里巴巴的协调努力可能没有实际效果,届时用户 不应要求阿里巴巴进行赔偿或补偿。
9)阿里巴巴声明:用户使用ISV提供的应用和收费服务发生的任何纠纷应由用户和ISV自行协商解决,阿里巴巴不承担任何违约或侵权责任。阿里巴巴在用户与ISV产生纠纷时将努力进行协调,ISV也应秉承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的理念为用户提供便利,但阿里巴巴并不保证协调取得实际效果。
九、 服务的终止
在下列情况下,阿里巴巴有权终止向ISV或用户提供服务:
9.1在ISV或用户违反本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时,阿里巴巴有权终止向该ISV或用户提供服务。如该ISV或用户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并登录阿里巴巴开放平台的,阿里巴巴有权直接单方面终止向该ISV或用户提供服务;
9.2 如阿里巴巴通过ISV或用户提供的信息与ISV或用户联系时,发现ISV或用户在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已不存在或无法接收电子邮件的,经阿里巴巴以其它联系方式通 知ISV或用户更改,而ISV或用户在三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提供新的电子邮箱地址的,阿里巴巴有权终止向该ISV或用户提供服务;
9.3 一旦阿里巴巴发现ISV或用户提供的数据或信息中含有虚假内容的,阿里巴巴有权随时终止向该ISV或用户提供服务;
9.4 本服务协议终止或更新时,ISV或用户明示不愿接受新的服务协议的;
9.5 非因阿里巴巴的原因,ISV未能按本服务协议或其他生效协议的约定,向阿里巴巴按期全额支付有关费用;
9.6 阿里巴巴可自行全权决定,在发出通知或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向ISV或用户终止提供服务或服务任何部分;
9.7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
9.8其它阿里巴巴认为需终止服务的情况。
十、 服务终止后
10.1 服务终止后,阿里巴巴没有义务为ISV和用户保留原账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 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ISV或用户或第三方,亦不就终止服务而对ISV或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0.2 不论阿里巴巴与ISV、用户之间的服务因任何原因以任何方式终止,阿里巴巴仍有权:
1)保存或不保存该ISV或用户的数据及以前的交易行为记录。
2)对于ISV或用户在服务终止前实施的违法或违约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 ISV或用户必须完全独立地承担,阿里巴巴有追索权;
10.3 对于服务终止之前ISV和用户交易行为依下列原则处理:
1)服务终止之前,ISV和用户的交易应用尚未交易或尚未交易完成的,阿里巴巴有权在中断、终止服务的同时删除此项交易信息;
2)服务终止之前,ISV和用户就具体交易达成一致,阿里巴巴有权选择是否删除该项交易,并有权将终止服务的情况通知ISV或用户的交易对方。

十一、 服务的变更、中断
11.1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ISV和用户同意阿里巴巴会变更、中断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并删除(不再保存)ISV和用户在使用“服务”中提交的任何资料,而无需通知ISV和用户,也无需对任何ISV或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1.2 ISV和用户理解,阿里巴巴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阿里巴巴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 阿里巴巴的法律地位
阿里巴巴开放平台仅作为ISV和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应用的交易进行协商,以获取或使用各类应用的地点。本服务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阿里巴巴成为用户在阿里巴巴开放平台 上与ISV所进行交易的参与者,对前述交易阿里巴巴仅提供技术服务,不对ISV和用户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应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和默示的担保。
十三、 知识产权
13.1 阿里巴巴开放平台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阿里巴巴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非经阿里巴巴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阿里巴巴网站程序或内容。
13.2 阿里巴巴开放平台运营数据的全部权利,均归属阿里巴巴。前述运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用户注册信息、用户针对ISV应用的使用数据等。未经阿里巴巴事先书面同意,ISV和用户不得为任何目的擅自保存、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前述运营数据。
13.3 尊重知识产权是ISV和用户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ISV和用户应对阿里巴巴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四、 隐私政策
14.1 适用范围:
1)在ISV和用户注册阿里巴巴账户时,根据要求提供的注册信息;
2)在ISV和用户使用阿里巴巴服务,或访问阿里巴巴开放平台时,阿里巴巴自动接收并记录的ISV和用户浏览器上的服务器数值,包括但不限于IP地址等数据、ISV和用户要求取用的网页记录及交易记录;
14.2 信息使用:
1)阿里巴巴不会向任何人出售或出借ISV和用户的个人信息,除非事先得到ISV和用户的许可。
2)阿里巴巴亦不允许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手段收集、编辑、出售或者无偿传播ISV和用户的个人信息。任何ISV或用户如从事上述活动,一经发现,阿里巴巴有权立即终止与该ISV或用户的服务协议,查封其账号。
3)为服务ISV和用户的目的,阿里巴巴可能通过使用ISV和用户的个人信息,向ISV和用户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ISV和用户发出产品和服务信息,或者与阿里巴巴合作伙伴共享信息以便他们向ISV和用户发送有关其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后者需得到ISV和用户的事先同意)。
14.3 信息披露: ISV和用户的个人信息将在下述情况下部分或全部被披露:
1)经ISV和用户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果ISV和用户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或者网站政策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用户所要求的应用,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用户的个人信息;
5)其它阿里巴巴根据法律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14.4 用户理解并同意用户在使用ISV提供的应用过程中自行导入的与ISV应用功能相关的数据(以下简称“业务数据”),可能将由ISV自动接收并记录。阿里巴巴可能并不记录或控制用户的业务数据,并不对该等业务数据的安全性负责,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赖ISV提供的应用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业务数据被收集、编辑、出售或者无偿传播的损失,阿里巴巴均不承担责任。
十五、 协议修改及转让
15.1 阿里巴巴有权随时修改本服务协议的任何条款,且有权将本服务协议项下的权利及义务转让予第三方,而无需获得ISV和用户的事先同意。一旦本服务协议的任何内容发生变动,阿里巴巴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ISV和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15.2 如果不同意阿里巴巴对本服务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及(或)转让,ISV和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ISV和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ISV和用户接受阿里巴巴对本服务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及(或)协议的转让。
十六、 通知送达
16.1 阿里巴巴对于ISV和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6.2 ISV和用户对于阿里巴巴的通知应当通过阿里巴巴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十七、 责任限制
17.1 ISV和用户明确理解和同意,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阿里巴巴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无论阿里巴巴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1)使用或未能使用“服务”;
2)第三方未经批准的接入或第三方更改用户的传输数据或数据;
3)第三方对“服务”的声明或关于“服务”的行为;或非因阿里巴巴的原因而引起的与“服务”有关的任何其它事宜,包括疏忽。
17.2 ISV和用户明确理解并同意,如因其违反有关法律或者本服务协议之规定,使阿里巴巴遭受任何损失,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ISV和用户应对阿里巴巴提供补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17.3 ISV和用户明确理解并同意,阿里巴巴没有义务审查ISV是否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ISV和用户同意自行审查,并自担风险,与阿里巴巴无关。
十八、 管辖
本服务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服务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受阿里巴巴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九、 特别声明
在提及知识产权时,“阿里巴巴”同时包括了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